芭田股份:关于公司向大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芭田股份
摘要:关于公司向大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9-36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大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关于公司向大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9-36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大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更好的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第一大股东黄培钊先生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该借款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实际需要申请使用,单笔借款期限自提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本次交易事项。截至披露日前,黄培钊先生的公司股份为257,927,8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同时,关联董事黄培钊先生、林维声先生关于此项议案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需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该关联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黄培钊先生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黄培钊先生持有公司257,927,8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08%,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故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事项:向第一大股东黄培钊先生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
2、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3、借款期限:借款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实际需要提取和使用上述借款,单笔借款期限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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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5、借款用途: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6、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借款协议文本为准,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还款。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黄培钊先生借款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该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使用需求确定每笔借款额度和使用期限(具体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借款利率为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在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测算,该交易事项预计需向公司控股股东黄培钊先生支付利息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控股股东黄培钊先生借款系为满足公司资金的需求,能够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去黄培钊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领取的相关薪酬以外,2019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黄培钊先生总累计发生0万元关联交易金额。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要求,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本次交易的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不高于同期贷款利率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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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符合市场利率标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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