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洲:关于前期核查第一大股东资金占用进展的专项公告
来源:新大洲A
摘要: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19-08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核查第一大股东资金占用进展的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19-08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核查第一大股东资金占用进展的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期在核查中发现,公司存在被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占用资金的情况,上述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信息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2);于2019年4月24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1);于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现根据公司最新取得的资料补充公告如下:
一、资金占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4日收到了公司与深圳前海汇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汇能”)签署盖章的落款时间为2017年10月29日的《借款合同》扫描件,以及陈阳友、刘瑞毅、尚衡冠通与前海汇能签署盖章的落款时间为2017年10月29日的《保证合同》扫描件。
根据《借款合同》中的约定,公司向前海汇能借款5000万元。根据公司与尚衡冠通签署的落款时间为2017年10月29日的《收款账户确认书》,收款账户确认书指定收款单位为尚衡冠通。根据银行回单,尚衡冠通在2017年11月13日收到前海汇能汇出的1,000万元、在2018年1月5日收到前海汇能汇出的2,000万元,实际借款合计3,000万元。尚衡冠通直接支付到陈阳友担任董事的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阳农业”),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息合计41,204,383.56元,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1,204,383.56元。上述关联
企业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二、解决措施
根据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成立了董事会调查工作组,针对公司及子公司为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违规提供担保、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调查。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调查工作组的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追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解决违规担保事项。目前恒阳牛业正在筹划以引入战略投资人的方式筹集资金解决占用本公司资金,尚衡冠通和陈阳友先生也在通过其他方式筹集资金。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前海汇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
2、陈阳友、刘瑞毅、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保证合同》;
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收款账户确认书》。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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