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永大集团
摘要: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取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向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慎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向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该项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向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韩光、于雷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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