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独立董事关于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来源:哈尔斯
摘要: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增补董事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会增补董事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任职经历、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后进行的,并已经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经查阅郭峻峰先生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郭峻峰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同意增补郭峻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俞伟峰:
孙大建:
杨希光: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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