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康耐特
摘要: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郑 琦 罗党论 金 幸
2019年5月24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