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旅控股: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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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告编号:2019-026 证券代码:872563 证券简称:星旅控股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深圳星旅国际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告编号:2019-026
证券代码:872563 证券简称:星旅控股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深圳星旅国际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9年2月27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年3月12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星海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陈龙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龚晴、陈峻、原告员工,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陈静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胡锦鹏、湖北我们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原告深圳市星海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因与被告陈静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汉市�~口区人民法院(2018)鄂0104民初5884号民事判决,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公告编号:2019-026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原告请求:1、依法撤销湖北省武汉市�~口区人民法院(2018)鄂0104民初5884号民事判决书的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判决内容,并依法改判驳回陈静的相关诉讼请求;2、本案上诉费由陈静承担。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均未向本院提交新的证据。被告对一审法院查明事实无异议。原告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以下异议:2018年7月23日至26日被告仍在原办公地点工作与事实不符。
诉讼依据: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作出判决。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2019年5月6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鄂01民终19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撤销湖北省武汉市�~口区人民法院(2018)鄂0104民初5884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2、维持湖北省武汉市�~口区人民法院(2018)鄂0104民初5884民事判决第二项;3、驳回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按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并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目前,公司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相关裁定,对公司财务方面没有产生不良影响。
公告编号:2019-026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截止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鄂01民终1974号民事判决书。
深圳星旅国际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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