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领智能: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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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37914 证券简称:东领智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无锡东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无锡东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主要负责人吴国东,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37914 证券简称:东领智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无锡东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无锡东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主要负责人吴国东,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吴国东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合伙企业填写
企业名称 无锡东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类型 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名称 吴国东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设立日期 2016年1月12日
实缴出资 500,000元
无锡市震泽路18号无锡国家软件园
住所
水瓶座515室
邮编 214000
所属行业 投资
主要业务 行业性实业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MA1MEAPQ46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是否需要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不适用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否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19-00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还应填写
1、一致行动主体包括:无锡东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吴国东;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亲属关系√其他
4、其他应披露的事项:本次权益变动前,吴国东为东领智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东领智能3,009,950股,占比54.73%。无锡东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东领智能501,000股,占比9.11%,为公司持股平台。同时,吴国东在无锡东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97.68%的出资份额,因此,无锡东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吴国东为一致行动人,此次权益变动合并计算。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无锡东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吴国东
股份名称 无锡东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 增持
直接持股501,000股,占比9.11%
拥有权益的股份 合计拥有
间接持股0股,占比0.00%
数量及比例 权益
(权益变动前)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3,009,950股,占
3,510,950
比54.73%
股,占比
所持股份性质 63.8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65,987股,占比15.75%
(权益变动前)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644,963股,占比48.09%
直接持股601,000股,占比10.93%
拥有权益的股份 合计拥有
间接持股0股,占比0.00%
数量及比例 权益
(权益变动后)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3,009,950股,占
3,610,950
比54.73%
股,占比
所持股份性质 65.6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65,987股,占比17.56%
(权益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644,963股,占比48.09%
公告编号:2019-009
本次权益变动所
履行的相关程序
及具体时间 无 不适用
(法人或其他经
济组织填写)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盘后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通过做市转让 □投资关系或协议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赠与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继承
权益(拟)变动方式 □其他
(可多选) 2019年5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东联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东领智能100,000
股,直接持股从501,000股变为601,000股,直接持股
比例从9.11%变为10.93%。同时,无锡东联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吴国东在公司合计拥有的权益比例从63.84%
变为65.65%。
(二)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股份交易系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增持东领智能的股份,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无锡东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吴国东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公告编号:2019-009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相关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文件。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动。
七、备查文件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东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国东身份证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东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吴国东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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