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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关于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9-033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9-033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28日、2019年3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由调整前不低于1亿元增加至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公司未来在适宜的时机推行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含)人民币1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方案》(公告编号:2019-013)。

    二、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因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截至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1,289,986,6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5月22日实施完毕。


    公司回购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289,986,631股×0.20元/股=257,997,326.20元。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照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78元/股计算,即每股现金红利(0.1978)=现金分红总额(257,997,326.20)/总股本(1,304,529,290)。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前收盘价-0.1978元/股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拟回购价格由不超过(含)人民币1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含)人民币9.80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由5,000万股调整为5,102.0408万股。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回购价格-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10-0.20=9.80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回购总金额上限÷调整后的回购价格=5亿元÷9.80元/股=5,102.0408万股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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