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德铭: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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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深圳市理德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深圳市理德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纯滨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20日前,将本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等相关内容通知了全体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参会股东或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具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23.842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3.842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3.84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3.84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3.84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3.84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工作计划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3.84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8,244,619.3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368,442.31元。资本公积为7,459,842.60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7,459,842.60元,其他资本公积为0元)。公
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2.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2,990,774.3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253,844.99元滚存下年。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5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0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共转增资本公积6,318,470.00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3.84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3.84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股东李纯滨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9-006]号公告。
同意股数42.6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卢丽婷、李纯滨因其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此议案,回避股份数为81.192万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庆辉、李佐君
(三)结论性意见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理德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理德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理德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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