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力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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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芜湖盛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芜湖盛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天井山路19号,公司四楼培训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武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55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55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芜湖盛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6)及《芜湖盛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55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2018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55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对2019年销售市场的预测以及经营策略,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55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9]22167号),公司目前处于亏损,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55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55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向关联方采购产品》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预计向关联方芜湖鑫力橡塑有限公司采购产品,主要为公司产品组装件,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上述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55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股东张武江、叶新年、胡丹红、李钢、乔跃平、毛文华、王世荣、丁树人拟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4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与张武江、叶新年、胡丹红、李钢、乔跃平、毛文华、丁树人等存在关联关系,张武江、叶新年、胡丹红、李钢、乔跃平、毛文华、丁树人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总数为17,919,00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向关联方借款》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芜湖企融典当有限公司借款,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武江担任芜湖企融典当有限公司监事,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1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与张武江存在关联关系,张武江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总数为13,440,000股。
1.议案内容:
根据财务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1]22167-1号),在2019年度公司未出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19,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控股股东张武江申请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总数13,440,0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波、李梦��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芜湖盛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芜湖盛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芜湖盛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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