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东旭蓝天: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19-037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19-037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1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综合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召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583,557,513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9.24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81,98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14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574,5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5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7,065,9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4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5,491,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4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574,5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59%。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议案1.00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2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55%;反对1,310,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5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232%;反对1,310,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7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24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52%;反对
1,312,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5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15%;反对1,312,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8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2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55%;反对1,310,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5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232%;反对1,310,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7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2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55%;反对1,310,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5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232%;反对1,310,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7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2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55%;反对1,310,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5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232%;反对1,310,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7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2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55%;反对1,310,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5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232%;反对1,310,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7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2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55%;反对1,310,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5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232%;反对1,310,1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7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0  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566,491,600股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4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93%;反对1,421,7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8.3307%;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4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93%;反对1,421,7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霍雨佳、任浩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