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信: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华信国际
摘要: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聘任王卉女士为财务负责人、聘任张翔先生为副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王卉女士、张翔先生的履历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末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卉女士、张翔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王卉女士为财务负责人、聘任张翔先生为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蔡宝生 罗守生 傅仁辉
年 月 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