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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商业: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9-27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9-27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5月14日,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有关情况作如下提示(本公告中有关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司同日披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主要内容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

    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产业投资及对本企业所投资产进行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汽车配件、五金工具、橡胶制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焦炭、矿粉、石灰石销售、
冶金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719656393Q

    成立时间:2000年4月24日

    营业期限:2000年4月24日至2030年4月23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5区9号楼

    股权控制架构:

                                          方威

                                                100%

                          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98%

                                            抚顺市兰岭矿业有限责任

                                                          公司

                                99.2%                    0.8%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是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而筹划的,目的为: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通过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与管理效率,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中兴商业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标公司为中兴商业,所涉及的要约收购股份
为除方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方威先生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股票代码  要约价格(元/股)要约收购数量    占已发行股份
                                                    (股)          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000715              10.75    27,900,600          10.00%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本次预定收购股份数27,900,600股,则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预受要约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27,900,600股,则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股份,计算公式如下: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27,900,600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四)本次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本次要约价格10.75元/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31,450?.00元,收购人方大集团将于本报告书摘要披露之日后2个交易日内将59,986,290.00元(相当于要约
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00%)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本次要约收购资金来源于方大集团自有资金,不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中兴商业或中兴商业的下属关联方。

    (五)要约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日之次一交易日起30个自然日。在要约收购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二、其他说明

    以上仅为本次要约收购的部分内容,详细情况请参阅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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