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康制药: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来源:尔康制药
摘要:证券代码:300267 证券简称:尔康制药 编号:2019-047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300267 证券简称:尔康制药 编号:2019-047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新增诉讼涉及金额66,378,359.81元
将于2019年5月15日开庭的诉讼涉及金额65,934,881.27元
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在诉讼审结之前,对本公
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新增41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66,378,359.81元;另有4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将于2019年5月15日进行一审开庭,诉讼金额共计65,934,881.27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杨刚等28名原告
被告: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各类损失合计8,094,708.69元;
2、判令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陈里如等4名原告
被告一: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帅放文
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各类损失合计54,977,388.12元;
2、判令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三)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林欣等9名原告
被告一: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帅放文
被告三:刘爱军
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各类损失合计3,306,263.00元;
2、判令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四)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8年6月13日,公司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8】2号),湖南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有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
原告共计41名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诉讼进展的基本情况
(一)传票的主要内容
公司、帅放文、刘爱军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传唤事由为开庭。案号:(2018)湘01民初2638、2639、2640、5430号;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开庭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9点00分。
(二)上述4起诉讼基本情况
原告:周晓伶等4名原告
被告一: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帅放文
被告三:刘爱军
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各类损失合计65,934,881.27元;
2、判令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公司已对上述4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事项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2018年10月12日对外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三)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8年6月13日,公司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8】2号),湖南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有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 原告共计4名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诉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共7起,金额合计40,059,494元,其中合同纠纷案件3起,金额合计5,284,494元,均已进入执行阶段,目前已执行到位687,204元;股权纠纷4起,金额合计34,775,000元,均处于审理阶段。公司及控股公司被诉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共8起,金额合计14,728,128.32元,其中合同纠纷2起,金额1,117,428.77元,均处于审理阶段;股权纠纷5起,金额13,389,899.55元,均处于审理阶段;劳动人事纠纷1起,金额220,800元,处于审理阶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资料。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共有814名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累计诉讼金额为516,374,450.473元。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积极配合、妥善处理相关诉讼。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在诉讼审结之前,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应诉通知书 3、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特此公告!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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