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先导股份
摘要: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或者修改议案的情况。 2、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或者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2日至2019年5月1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5月12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一号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由于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出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公司董事王建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人,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426,379,5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3610%,其中,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中小股东”)共14人,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11,595,8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152%。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实际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415,509,2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128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持有的股份数为10,870,2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329%。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顾海涛、杨海。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19,178,377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98.3111%;反对7,201,146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1.68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394,727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37.8991%;反对7,201,146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62.1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26,379,123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595,473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26,379,123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595,473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34%;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26,379,123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99.999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595,473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99.996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25,417,025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99.7743%;反对962,498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22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633,375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91.6997%;反对962,498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8.300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顾海涛律师、杨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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