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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和股份: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摘要: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9-039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9-039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2、2019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4月8日,公司公告披露《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19年5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调整事项

  鉴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75人调整为7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678.00万股调整为1,668.00万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首次授予总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首次授予总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授予日的确定、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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