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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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常州华龙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常州华龙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19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2)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2018年度经营情况和业务情况,结合公司财务报表数据,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反对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18年度公司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对2019年经营变化的预计情况,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未来的业务发展及以后年度的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尹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应及时补选董事。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8日收到董事徐建峰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徐建峰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董事会选举尹浩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尹浩,男,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库学历,毕业于南京金陵科技学院。2008年6月-2009年12月,就职于深圳市安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10年1月-2015年7月,常州华龙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研发部经理,2015年8月至今,常州华龙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
尹浩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尹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惩戒。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汤秀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原监事尹浩因个人原因辞职,监事会选举汤秀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止。
汤秀,女,1994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居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苏学院。2017年11月至今,常州华龙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担任研发助理。
汤秀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汤秀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惩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文德(常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程晓鹏、林玲
(三)结论性意见
结果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常州华龙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文德(常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华龙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常州华龙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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