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方纳米:关于签署合资经营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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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19-013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资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19-013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资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1、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方纳米”)于2019年5月11日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署了《合资经营协议》,拟共同增资曲靖市麟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麟铁”、“合资公司”)。曲靖麟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公司实缴1,000万元,德方纳米将补充缴足注册资本4,000万元。本次增资,宁德时代出资4,000万元,公司出资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宁德时代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合资经营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周佳
股本 2,195,017,400元
主营业务 新能源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以及锂电池回收业务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
实际控制人 曾毓群、李平
宁德时代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被投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曲靖市麟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300MA6NGRT47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8年11月15日
法定代表人 孔令涌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纳米粉体材料试剂、纳米粉体标准样品、纳米材料产品(均
经营范围 不含限制项目)的研发、销售;纳米磷酸铁锂(不含危险化
学品)生产、销售;纳米材料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增资前股权结构 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资本1,000万元,德方纳米持有
100%股权
增资后股权结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德方纳米持有60%股权,宁德时代
持有40%股权
曲靖麟铁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一季度/2019年3月31日
(审定数) (未审数)
资产总额 997.96 5,123.68
负债总额 10.11 4,205.40
净资产 987.85 918.28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12.15 -69.57
四、 协议的主要内容
1、曲靖麟铁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资本1,000万元。德方纳米将补充缴足注册资本4,000万元。此后,德方纳米增资曲靖麟铁1,000万元,宁德时代增资曲
靖麟铁4,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曲靖麟铁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德方纳米出资6,000万元、持股比例60%,宁德时代出资4,000万元、持股比例40%。
2、合资公司首期规划年产磷酸铁锂1万吨。首期建设完成后,双方将进一步协商新增产能。
3、宁德时代将向曲靖麟铁采购磷酸铁锂,并根据采购量向其预付采购款不超过1.315亿元,具体根据双方签署的采购协议确定。德方纳米对合资公司收取长期战略采购预付款相应产生的债务及全部履约责任向宁德时代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资公司对德方纳米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4、德方纳米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1.18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宁德时代有权在合资公司满足一定条件情况下,与德方纳米一起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宁德时代的增资金额为1.315亿元,德方纳米的增资金额为1.185亿元。双方增资完成后宁德时代将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9%,德方纳米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1%。
6、合资公司董事会设5名董事席位,其中,德方纳米有权委派3名董事,宁德时代有权委派2名董事。德方纳米负责合资公司整体运营管理,并向合资公司委派总经理。
7、本协议签署后,若需要更改合资公司名称,双方应友好协商确定。
8、德方纳米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应向宁德时代出具声明函,以促使德方纳米履行相关义务,并就德方纳米的全部履约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并经宁德时代相关有权机构审批和德方纳米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即成立并生效,对双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约定。
五、协议签署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签署的目的
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已由政策驱动转向政策与市场双驱动,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业内头部企业规模效应凸显,上下游企业之间建立更紧密的合作,显得尤为重要。
公司与宁德时代合作,建设合资公司,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为客户服务的能力,巩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的地位,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存在的风险
本次签署的《合资经营协议》为公司与宁德时代之间达成合资设立子公司的合作安排文件,该合资公司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合资经营协议》尚需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成立并生效。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资经营协议的签署有助于深化公司与宁德时代的长期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公司和宁德时代在各自领域的领先优势和资源,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规模,从而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及经营业绩。
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合资经营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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