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79:水井坊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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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19-021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19-021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9年5月6日发出,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8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于2019年5月10日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ChuChunHo(朱镇豪)先生任公司副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现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提名人选资格审查意见,同意提名危永标先生(简历见附件1)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公司独立董事郑欣淳女士、冯渊女士、戴志文先生已就上述提名发表了书面意见(见附件2),认为该董事候选人提名符合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任职条件,同意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范祥福先生因个人原因将于2019年7月1日起辞去其担任的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现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提名人选资格审查意见,同意自2019年7月1日起聘任
危永标先生(简历见附件1)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郑欣淳女士、冯渊女士、戴志文先生已发表了书面意见(见附件3),认为聘任总经理提名符合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该人员符合有关任职条件,同意自2019年7月1日起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意见,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报告期内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165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4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4。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职业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经理合法权益,降低其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引致的风险,以激励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相关事宜。责任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投保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人: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1、投保人及子公司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经理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承保的过失或不当行为而被他人提出赔偿请求,被保险人由此依法应负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责任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
承保范围:全球
承保期限:12个月(自保单签署之日起)
保险费:全部共计35万元以内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危永标先生简历
危永标,男,52岁,国籍:中国。香港大学理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保乐力加(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保乐力加(亚洲)有限公司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保乐力加(亚洲)有限公司行政副总裁。
附件2: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在本人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就下列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符合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任职条件,同意将候选人名单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郑欣淳、冯渊、戴志文
二�一九年五月十日
附件3: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在本人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对聘任总经理事宜,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聘任总经理提名符合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该人员符合有关任职条件,同意自2019年7月1日起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郑欣淳、冯渊、戴志文
二○一九年五月十日
附件4:
关于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和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公司在决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报酬时,是按照行业标准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协商后确定的,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平性原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郑欣淳、冯渊、戴志文
二○一九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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