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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瑞尔: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摘要: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4月19日以董事会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13:30;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8日下午3:00至2019年5月9日下午3:00。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2号上地科技综合楼B座九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牛俊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220,109,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2%。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人,代表公司股份220,109,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2%;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士出席及/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20,109,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意6,221,00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以上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

    (2)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意6,221,00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以上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0,109,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意6,221,00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以上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

    (4)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109,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意6,221,00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以上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109,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意6,221,00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以上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

    (6)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0,109,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意6,221,00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以上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

    (7)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7.1选举牛俊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牛俊杰先生当选,同意220,109,03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7.2选举邱仕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邱仕育先生当选,同意220,109,03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7.3选举尉剑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尉剑刚先生当选,同意220,109,03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7.4选举朱江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朱江滨先生当选,同意220,109,03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7.5选举朱陆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朱陆虎先生当选,同意220,109,03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以上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

    (8)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8.1选举尹师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尹师州先生当选,同意220,109,03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8.2选举孙国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孙国富先生当选,同意220,109,03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8.3选举张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张松先生当选,同意220,109,03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以上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均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

    (9)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0,109,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数的100.00%;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以上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

    (10)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0.1选举宋月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宋月女士当选,同意220,109,03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10.2选举赵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赵刚先生当选,同意220,109,031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以上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均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李爱清律师、马佳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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