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赛康:章程修正案
来源:东方新星
摘要: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名称变更以及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第四条
原为:
公司中文名称: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AOSAIKANGPHARMACEUTICALCO.,LTD.
现修订为:
公司中文名称: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AOSAIKANGPHARMACEUTICALCO.,LTD.
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8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