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康生物_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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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 关于对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 2019】第 48 号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8 日, 你公司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称,公司决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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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 2019】第 48 号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8 日, 你公司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称,公司决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1 亿元、 不超过 2 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2018 年 10 月 23 日,
你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回购方案。 2019 年 4 月 25 日, 你公
司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称, 公司本
次回购实际使用总金额为 29,983,499.44 元, 占计划金额下限的
29.98%,未完成股份回购计划。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
订)》第 1.4 条和第 11.11.1 条的规定。 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
问题,吸取教训, 及时整改, 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
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
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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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9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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