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关于大股东通过协议方式解决公司印章被伪造而引发的系列事件的进展公告
来源:金盾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通过协议方式解决公司 印章被伪造而引发的系列事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通过协议方式解决公司
印章被伪造而引发的系列事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印章被伪造而引发的系列事件的基本情况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盾股份”)原董事长周建灿于2018年1月30日去世,公司随即发现周建灿及其控制的浙江金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金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消防”)、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格洛斯无缝钢管有限公司、浙江金盾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等企业(以下合称“金盾集团系企业”)存在利用伪造的公司印章及冒用公司名义对外借款、或为周建灿、金盾集团系企业的对外借款或融资租赁等提供担保的情形(以下简称“周建灿及金盾集团系企业的民间债务”),并导致公司后续面临了大量的诉讼仲裁案件及财产保全措施,由此引发公司一系列相关事件。
截至目前,公司共收到36宗诉讼案件及4宗仲裁案件的相关材料,涉及标的金额256,935.53万元。其中,13宗案件原告或申请人已主动撤诉或撤回申请,涉及标的金额94,802.09万元;1宗诉讼案件法院已裁定中止诉讼,涉及标的金额23,519.04万元;2宗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已决定中止仲裁程序,涉及标的金额13,290.78万元;14宗诉讼案件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涉及标的金额70,790.41万元;4宗案件一审判决公司败诉,涉及标的金额5,998.00万元,公司已上诉二审法院,现仍在二审审理中。其余6宗案件尚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涉及标的金额48,535.21万元。
经公司自查,公司与周建灿及金盾集团系企业的相关债权人均不存在任何借款关系或担保关系,相关债务涉及的款项从未进入公司账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也从未审议过与该等债务相关的议案。绍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已对相关债务中涉及的部分合同文件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该些文件中加盖的印章与公司在银行等预留的印章不一致。
二、大股东通过协议方式解决本次系列事件的进展情况
(一)协议解决方案的基本情况
依照《关于周建灿和金盾集团及相关企业民间债务处理相关事项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的约定,公司大股东王淼根、陈根荣将以个人名义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方式给予协议债权人一定金额的债权受偿保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大股东通过协议方式解决公司印章被伪造而引发的系列事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二)进展情况
2019年3月28日,王淼根、陈根荣、绍兴赋能与部分周建灿及金盾集团系企业的相关债权人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见证下,进行了框架协议的第一轮签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大股东通过协议方式解决公司印章被伪造而引发的系列事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2019年5月6日,王淼根、陈根荣、绍兴赋能与部分周建灿及金盾集团系企业的相关债权人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见证下,进行了框架协议的第二轮签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签订或同意框架协议的周建灿及金盾集团系企业民间债权人的债务金额约为24.47亿元。其中,已签订框架协议的债务金额约为18.65亿,已达成一致意见但尚在履行内部审核程序的债务金额约为5.82亿,其余债权人正在进一步商榷中。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框架协议尚未具备生效条件,但协议各方可能会根据框架协议的签署情况对协议的生效条件进行调整,以促使框架协议的最终生效。前述框架协议生效与否不会对公司2019年的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周建灿、周纯父子合计持有的公司26.25%股份已质押给第三方机构(具体质押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2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长逝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周建灿、周纯父子持有的公司26.25%股份已被公安机关和多家法院采取了刑事冻结、轮候冻结等措施(具体冻结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3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变更尚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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