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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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其职务;
2、公示时间: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5日;
3、公示方式:公司及子公司的公告栏;
4、公示结果: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拟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核,结合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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