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洋环境: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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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厦门绿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厦门绿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友金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736,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736,7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736,7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736,7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736,7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厦门绿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4)及《厦门绿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736,7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厦门绿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736,7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实施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议案(六)。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拟由23,736,750元变更为30,857,775元,公司实收资本拟由23,736,750元变更为30,857,775元。公司将根据2018年度权益分派的最终结果,修改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相关部分的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实施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方案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发生变更事宜,拟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原章程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73.675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85.7775万元”。
原章程第十六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373.67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085.777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736,7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
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736,7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运福、张秦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厦门绿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厦门绿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绿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厦门绿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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