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恒星科技:关于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9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明确回购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9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明确回购股份用途的具体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的要求:在《回购细则》实施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按照《回购细则》规定明确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经营者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决定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36个月内将上述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则对上述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全部注销。本次除回购股份的用途确定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外,回购预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公司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基本情况及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19年1月10日披露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
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对回购报告书中涉及的股份回购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等要素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2019年5月6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5,225,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最高成交价为3.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2,773,499.5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专业管理和核心技术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凝聚力,促进公司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回购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本次明确回购用途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明确回购用途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7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