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大禹节水
摘要: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提前收到了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收购元谋大禹节水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收购祥云大禹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文件,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我们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更大程度整合资源,有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交易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郑洪涛 彭玲 孙健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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