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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重大诉讼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19-033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19-033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豫民终533号民事判决书。现公告如下:

  一、本案受理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受理机构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9)豫民终533
号,诉讼原因为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不服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01民初2479号民事判决书而提起的上诉。河
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2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
审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已审理终结,作出(2019)豫民终533号终审
民事判决书。

  二、案件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的一审情况,公司已于2018年8月10日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公
告编号:2018-029)、于2019年1月21日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6)进行了披露。本次诉讼关于义煤集团的上诉情况,公司已于2019
年4月3日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进行了披露。前述系列
公告内容详见当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三、判决情况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6日作出(2019)豫民终533号民事判决,判决结果为:

  1.撤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01民初2479号民事判决第二、三、四项;

  2.变更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01民初247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毕如下证照: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的4500T/D生产线项目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决算、消防工程验收;余热发电项目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工程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矿山土地证书以及房产证书。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应配合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以上证照;”;

  3.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在三方配合将本判决第二项所列证照办理完毕后30日内,向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提供1.11亿元资金,由三门峡腾跃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用于偿还其对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

  4.驳回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5.驳回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0400元,由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74407
元,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担82599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61635元,由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2017年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置换协议》,约定“对于定价基准日后发生的与拟置出资产及其子公司有关的处罚、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或索赔,而给同力水泥造成损失的,由河南投资集团负责承担。”鉴于2017年9月水泥资产已完成置出,本次诉讼预计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豫民终533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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