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拓: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英飞拓
摘要: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详细了解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有关情况,认真审阅并审议了议案的材料,并就相关方面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等有关方进行了深入充分的沟通、探讨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充审议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公司2019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郑德�� 任德盛 张力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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