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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方德松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现场结合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合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选方德松先生担任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韩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韩华先生提名,同意郑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韩华先生提名,同意匡理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其委员组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业委员会                    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方德松、韩华、胡海银、王少雄、畅国�X          方德松

  提名委员会          杨阳、胡海银、陈建国、方德松、叶芳            杨  阳

  审计委员会          陈建国、胡海银、杨阳、方德松、郑毅            陈建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胡海银、杨阳、陈建国、韩华、王少雄            胡海银

  上述公司各专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三年,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同意周建林先生担任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周建林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

  联系电话:0991-3742037

  传真电话:0991-3736150

  电子邮箱:xygfzjl@163.com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同意马智先生担任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年4月)》。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北京时间13:00时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二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人员简历

  1、方德松,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南财经大学法学学士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9月至今分别担任北京华控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部副总经理及北京华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本人未持有新研股份股票,目前在北京华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北京华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华控”)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本人与嘉兴华控以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方德松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韩华,男,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获硕士学位,工程师,中国焊接协会第四、五、六届常务理事,北京市昌平区政协委员,什邡市政协常委,四川省特聘专家(千人计划首批)。原航天部一院型号技改主管及新工艺预研主管、处长助理。曾任美国亚太科技集团中国区CEO,北京亚太空间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明日宇航总经理;现任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新研股份董事、总经理。韩华先生持有新研股份股票93,019,770股,并将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表决权全权委托至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配偶杨立军女士持有新研股份股票64,264,862股,并将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表决权全权委托至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查询,韩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且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郑毅,男,1983年10月30日,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新疆财经大学,大学本科,2007年-2015年在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从事管理工作,2015年-2017
年在民生银行从事管理工作,2017年至今在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金运营总监。当前未持有新研股份股票情况,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郑毅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匡理鹏,男,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湘潭大学会计学毕业,本科学历。2000年1月―2009年7月就职于湖南大华新星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总经理;2009年9月至2013年11月就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经理;2013年12月至今就职于四川明日宇航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总监。本人未直接持有新研股份股票,本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匡理鹏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周建林,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1年6月,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2007年12月至2016年8月在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人力资源部主管、事会办公室主管、助理、副主任、主任兼任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9月至2018年5月在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投资部经理兼任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5月至今任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建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马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6年11月,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11月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马智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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