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得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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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诺得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诺得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4月19日以的电话和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国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年度审计,并作出了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根据年度审计报告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经营需要,公司暂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审
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确保公司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暨资金占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计人民币501.5万元,公司拟待前述土地取得使用权证后作为公司债务进行偿还。截至2019年1月,前述土地已取得使用权证,因此公司账务处理时确认了该笔款项为公司对股东赵国荣、朱冬萍的负债,并于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1日分两次共计向股东朱冬萍支付款项人民币200万元。
鉴于股东赵国荣、朱冬萍垫付款项的凭证未保留亦未向公司提供,且款项交易时间久远,相关支付流水已灭失,且难以再找到支付当时的众多村民逐项确认,财务核查难度较大,从谨慎性原则出发,会计师在进行2018年年报及期后事项审计时,认为该笔款项不宜作为公司债务确认。账务处理调整后,公司支付给股东朱冬萍的200万元款项形成了关联方资金占用。该情况发生后,公司立刻与关联方朱冬萍沟通,朱冬萍及时于4月22日归还该笔资金200万元,且已按公司平均资金成本支付对应资金占用费。赵国荣、朱冬萍夫妇已就该事项签订《承诺》,承诺放弃501.5万元债权,并承诺今后不再向公司主张要求偿还该笔款项。
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未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亦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现予以补充审议和披露,详见公司与2019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及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赵国荣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诺得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诺得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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