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科技: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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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告编号:2019-008 证券代码:834978 证券简称:光大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光大普特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
公告编号:2019-008
证券代码:834978 证券简称:光大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光大普特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浙江光大普特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科技”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12/31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7年6月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向杭州锦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戴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发行445万股,募集资金合计3,5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公告编号:2019-008
金。2017年6月26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股票发行认购公告》,认购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6月29日12点,缴款银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临安支行,账号为95080078801100000017。2017年6月3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47号)。
2017年9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光大普特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部分解除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原认购对象杭州锦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参与本次认购,并同意退还其认购款1,520万元。2017年9月29日,募集资金专户退款1,520万元,本次股票定向发行255万股,募集资金合计2,040万元,发行价格为8元/股,发行对象为杭州戴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7年12月2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浙江光大普特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888号)。
截至2017/12/31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元) 募集资金余额(元)
公告编号:2019-008
上海浦东发 95080078801100000017 20,400,000.00 20,588,233.02
展银行杭州
分行临安支
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7年6月26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的议案》,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
的通知》(股转公告[2016]63号)的规定,2017年6月29日,光大科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临安支行、浙商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缴款账户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自公司缴款完成日至取得《关于浙江光大普特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日之间,公司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1.募集资金总额 20,400,000.00 2.2017年12月31日募集专户余额 20,588,233.02 加:利息收入 16,797.68 公告编号:2019-008 减:银行手续费 887.01 3.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604,143.69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20,604,143.69 4.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0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均按规定使用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承诺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募集的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更的情形,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关于发布
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浙江光大普特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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