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江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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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430634 证券简称:华江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华江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430634 证券简称:华江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华江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9:30。
预计会期0.5天。
无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无
公告编号:2019-020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龙铉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大厦23F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并编制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三)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20
(四)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19)审字第120106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结合目前的经营现状、资金状况,公司决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六)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以2018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2019年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等,经过慎重分析研究,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编制,对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八)审议《关于<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聘请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19)审字第1201068-1号《关于对上海华江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告编号:2019-020
(九)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办理登记手续,可用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20日08时至09时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21-34978898
(二)会议费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住宿及餐费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华江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华江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上海华江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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