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凤凰: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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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编号:2019-014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长航凤凰 编号:2019-014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概述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和2018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8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获批总额为14,41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16)。
2018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数为15,198.12万元,超出年初预计。2019年4月29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审议批准公司增加2018年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额度1,507.73万元(见下表,单位万元)。
关联 2018年预2018年实 上年发生需增加额
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计 绩 金额 度
类别
船员派遣服
长航货运有限公司 务、船舶管理 7,200.00 7,746.84 3,707.80 546.84
向关 服务等
联人
提供芜湖长能物流有限公司船员派遣服务 400 486.1 284.96 86.1
劳务武汉长亚航运有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 728.54 728.54
小计 7,600.00 8,961.48 3,992.76 1361.48
资产长航货运有限公司 船舶 3,215 3,361.25 6,719.58 146.25
租入 小计 3,215.00 3,361.25 6,719.58 146.25
总计 10,712.341,507.7310,712.341,507.73
二、审议程序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507.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武汉长亚航运有限公司
武汉长亚航运有限公司系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各占50%股份),法定代表人张才雄,注册资本3,55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7717967630T,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新洲区阳逻开发区红岗村。经营范围:船舶租赁、销售;长江干线及支流省际普通货船运输。
2018年底该公司总资产10,232万元,净资产8,731万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2,182万元,净利润1,067万元。
(2)芜湖长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长航货运有限公司持有芜湖长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份,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忠平,注册资本2,578.9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1554591252C,经营范围: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流干线及支流省际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船舶代理业务;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煤炭销售。
2018年底该公司总资产16,389万元,净资产7,117万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5,959万元,净利润3,058万元。
(3)长航货运有限公司
长航货运有限公司系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龚道平,注册资本9.7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LLRY4D,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沿江大道69号长航大厦22层1室。经营范围:水路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货运代理;船舶代理等。
2018年底该公司总资产204,612万元,净资产119,206万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21,266万元,净利润9,521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武汉长亚航运有限公司、芜湖长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长航货运有限公司为关联方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市场化运作。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与上述关联方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合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降低公司的营运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该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或协议价确定,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因此,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不会形成对上述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运作。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该议案征求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就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事宜发表了意见:本次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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