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珠藏药: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
摘要: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838410 证券简称:晶珠藏药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838410 证券简称:晶珠藏药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编制了《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8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
公告编号:2019-014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10元/股,发行股数5,000,000股,共募集资金50,000,000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亚会B验字(2018)010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8年9月28日,公司已收到投资者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投资款50,000,000元。
2018年12月11日,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4110号)。本公司在取得全国股转系统登记函前未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做好募集资金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有效监管,公司制定了《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2016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6年11月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0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账号为630127105。公司已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告编号:2019-014
公司西宁分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股票发行方案中规定的募集资金用途等规定存放、使用、管理、监督本次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全国股转系统登记函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产生存款利息36,000.09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50,036,000.09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告编号:2019-014
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