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55:海航创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九龙山
摘要: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2018年2月2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 2018年2月12日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2018年2月2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
2018年2月12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
2018年4月27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
2018年8月29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
2018年10月29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
2018年10月30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
2018年11月21日 第七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
㈠第七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
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紧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刘淼先生为公司监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同意选举刘淼先生为公司监事长,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㈡第七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
公司于2018年2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冯俊先生为公司监事暨权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选举冯俊先生为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权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㈢第七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
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共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核,确定了对本次年报和本次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⑴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⑵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当年度和2018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⑶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⑷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㈣第七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10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共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确定了对本次半年报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⑴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⑵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⑶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⑷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㈤第七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
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紧急召开第七届
监事会第11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共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舒伟东先生为公司监事暨刘淼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选举舒伟东先生为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刘淼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㈥第七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
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共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审核,确定了对本次半年报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⑴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⑵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⑶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⑷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㈦第七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
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1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舒伟东先生为公司监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同意选举舒伟东先生为公司监事长,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的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2018年度公司的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违法、违规、违章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仍将资金存放于关联公司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行为。该事项涉及金额重大且截止2018年12月31日相关资金仍未收回。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未能有效执行重大关联交易适当授权审批的内部控制以避免该违规情况的发生,并且负责监督企业财务报告的管理层也未能及时对此事项予以整改。监事会将积极督促公司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尽快完成整改。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间,公司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违规情况。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审计的2018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等资料。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也没有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本年度使用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公平,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公司资产流失、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董事会在有关关联交易决议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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