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环保: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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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9-033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9-033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王斐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0,393,479.0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42%;实现利润总额242,312,892.7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0.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341,369.33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3.61%。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且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并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未来三年(2019年至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一致同意补选章旭东先生为公司股东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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