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长海股份
摘要: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251.62万元及之后产生的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4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杨鹏威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248,03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9.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81.3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93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82,069,981.3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8月5日出具了天健验[2016]32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3月15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节余募集资金
更项目 总额 专户净额 金额 (含利息收入)
1 环保型玻璃纤维池 否 46,271.80 46,271.80 46,271.80 35,191.97 13,661.91
窑拉丝生产线项目
原年产70,000吨
2 E-CH玻璃纤维生 否 10,143.58 10,143.58 10,143.58 9,396.66 1,297.59
产线扩能技改项目
年产7,200吨连续
3 纤维增强热塑性复 否 12,002.00 5,668.83 10,209.00 2,174.55 8,292.12
合材料生产线项目
4万吨/年不饱和
4 聚酯树脂生产技改 否 6,000.00 6,000.00 6,000.00 6,167.63 0
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582.62 5,582.62 5,582.62 5,582.62 0
总计 ― 80,000.00 73,666.83 78,207.00 58,513.43 23,251.62
“4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技改项目”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建设上述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谨慎使用的原则审
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各个环节的费用控制和管理,降低了建设成本和费用。
2、公司通过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商务谈判等多种措施,采购优质且具
有价格优势的国内设备,降低了设备采购成本。
3、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
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251.62万元及
之后产生的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251.62万元及之后产生的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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