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红宇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摘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红宇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丹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保荐代表人姓名:魏赛 联系电话: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红宇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丹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保荐代表人姓名:魏赛                        联系电话:010-6655525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进展情况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018年2月12日,中国证监会湖南
                                              监管局出具[2018]4号《关于对朱红
                                              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
                                              红宇新材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涉及金额1,897.35万元,致使2015
                                              年年报营业收入、净利润出现错报,
                                              湖南证监局对红宇新材董事长、总经
                                              理朱红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
                                              施,并记入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因
                                              红宇新材自查发现2015年度磨球收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入确认存在差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公司管理部于2018年12月26
                                              日对红宇新材及朱红玉出具创业板
                                              监管函[2018]第144号《关于对湖南
                                              红宇耐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和朱红玉的监管函》,要求当事人及
                                              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再次发生。根
                                              据红宇新材公告的《关于湖南证监局
                                              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
                                              改报告》,朱红玉、红宇新材已就上
                                              述监管措施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整改。

                                              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出具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警示函、监管函的监管措施不属于行
                                              政处罚的种类,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
                                              属于行政处罚。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年8月27日

(3)培训内容                                创业板公司持续督导关注要点解读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项目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红玉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及一致行动人朱红专拟引进战略
变动                            是          合作伙伴,于2018年6月12日与
                                                华融国信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融国信”)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
                                              议》,朱红玉和朱红专拟将合计所
                                              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211,32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486%)转让给
                                              华融国信,转让价格为每股4.8元,
                                              转让总价为人民币116,214,374.40
                                                元;同时,拟将合计所持公司
                                                64,088,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2%)所涉及的表决权、提案权
                                                等相应股东权利委托给华融国信
                                              行使。交易完成后,华融国信将成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朱红玉、朱红
                                              专、朱明楚将与其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朱红玉女士
                                                变更为舆情战略研究中心。2018
                                              年9月28日,朱红玉、朱红专与
                                              华融国信签署了《关于

 之终止协议》和《关于
 
  之终止协议》。交易双 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表决 权委托协议》已经终止,公司控制 权未发生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仍为朱红玉、朱明楚、朱红专,对 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影响。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2017年6月,公司收购 深圳眼千里科技有限公 司、深圳双十科技有限 公司、深圳市银浩自动 化设备有限公司3家公 2018年11月,公司分别向法院起 司各50.01%的股权并支 诉相应股东一次性返还相应股权 8、收购、出售资产 付了相应股权转让款, 转让款,并承担赔偿责任等。 2017年7月完成了工商 截至目前已达成调解协议。 变更,2018年4月签订 了终止协议,2018年5 月完成工商股权转回变 更,但相应股东未如约 返还股权转让款。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457.4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0.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8,517.0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71.50%。报告期内,出现大额亏 损的主要原因是: 1、耐磨铸件市场竞争加剧,因环 保、去杠杆等宏观政策调控,造成 市场萎缩,货款回笼压力加大,市 场销售风险加大,公司耐磨铸件产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品毛利率下降明显;公司第二主业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PIP技术的推广应用虽然初见成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是 效,但市场规模较小; 的重大变化情况) 2、国家环保政策对上下游客户停 产、限产,造成公司部分子公司停 产、限产,固定资产、存货等报废、 减值较大,投资收益为负; 3、停产、限产及现金流紧张等原 因导致部分客户经营困难,应收账 款和预付股权转让款未能如期收 回,坏账计提比例加大; 4、因市场变化,公司技术投入的 成本与市场现状不匹配,公司终止 部分研发项目,相关在建研发设备 进行报废。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朱红玉关于“不越权干预红宇新材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 是 不适用 红宇新材利益”的其他承诺 2、朱红玉、朱明楚、罗德福、陈爱文、熊政平、曾江洪关于 是 不适用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红宇新材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 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红宇新材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 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提名与薪酬考核 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红宇新材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5)如红宇新材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拟公布的 红宇新材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红宇新材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的其他承诺 3、朱明楚、湖南红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自公 是(2019 不适用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股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 年1月4 让”的股份减持承诺 日已履 行完 毕。) 4、朱明楚关于“承诺在作为公司股东、董事行使提案权,或在 是 不适用 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均与朱红玉保持一致”的 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5、朱红玉关于“在担任红宇新材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红宇新材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红宇新材股 份”的股份减持承诺 6、朱红专关于“朱红玉在担任红宇新材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是 不适用 理人员期间,朱红专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红宇新 材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朱红玉离职后半年内,朱红专 不转让所持有的红宇新材股份”的股份减持承诺 7、朱红专关于“在作为公司股东行使提案权,或在参加股东 是 不适用 大会会议行使表决权时,均与朱红玉保持一致;提案权和表 决权的行使以不损害其他股东的权利为原则”的股东一致行 动承诺 8、朱红玉、任立军、湘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方 是 不适用 面的承诺 9、朱红玉关于“1、如应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要求或决定,红 是 不适用 宇新材需要为员工补缴发行前的社会保险金或红宇新材因未 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愿在毋 需红宇新材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社会保险金相关补缴 金额或罚款金额。2、如因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或决定, 红宇新材需要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红宇新材因未为员工 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愿在毋需红宇 新材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住房公积金相关补缴金额或 罚款金额”的其他承诺 10、朱红玉关于“若相关税务部门调整原享受的该项税收优 是 不适用 惠政策,要求公司补缴该项税收优惠款,则朱红玉将无条件 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款和因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保证公 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的其他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原因 2018年度内保荐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及本所 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 无 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彭丹 魏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0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