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信电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良信电器
摘要: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2019-025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码:2019-025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变更日期
以上会计准则变化自财政部要求时间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要求编制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 董事会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
“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 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 款”,本期金额399,830,684.98
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 元,上期金额377,902,229.62
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 元;
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
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 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 款”,本期金额291,121,540.36
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 元,上期金额209,805,105.35
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 元;
“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 调增“其他应收款”本期金额
调整。 2,728,068.51元,上期金额
6,773,041.12元;
调增“其他应付款”本期金额
927,960.00元,上期金额
100,587.50元;
调增“固定资产”本期金额0.00
元,上期金额0.00元;
调增“在建工程”本期金额0.00
元,上期金额0.00元;
调增“长期应付款”本期金额
0.00元,上期金额0.00元。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
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 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
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董事会 139,161,364.81元,上期金额
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 105,243,339.22元,重分类至
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 “研发费用”。
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对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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