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来源:新乡化纤
摘要: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等有关规定,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等有关规定,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经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形成了以公司环境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系统控制制度、信息系统控制制度、信息传递控制制度、内部审计控制制度为基础的、完整严密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上述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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