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万泽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摘要: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000534 A 435 A 4 016 2019 3 20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000534

                                              A
435
A  4  016

                          2019  3  20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万泽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4

                  ..................................................................................... 5

                      ............................................................................. 7

            ................................................................................................. 8

                                ....................................................... 12

            ............................................................................................... 13

        ....................................................................................................... 14

......................................................................................................................... 15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赣江融创指江西赣江融创投资有限公司

万泽股份、上市公司      指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万泽集团、控股股东      指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3日、2018年
股权质押                指11月29日向江西赣江融创投资有限公司合计质押其持
                            有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917万股股份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赣江融创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榴云路商业街A栋435室

  法定代表人:潘贤林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200MA37XXJQ2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企业和资产收购、处置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8年6月1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

                                                                      %

            赣江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100%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榴云路商业街A栋4楼016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赣江融创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            性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
号    姓名    别  国籍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地      国家或地区居
                                                                            留权

1  潘贤林  男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江西          否

2  熊爱华  男  中国                董事                  江西          否

3  钟序辉  男  中国                董事                  江西          否

4  樊丽伟  女  中国                董事                  江西          否

5    贾伟    女  中国                董事                  江西          否

6  胡许亮  男  中国                监事                  江西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
  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积极响应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映山红行动”的号召,在全国范围内吸引优质的上市企业走进江西,参与江西的经济发展,同时基于对万泽股份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赣江新区经开组团管理委员会、万泽集团、万泽股份于2018年10月18日签订《战略框架协议》,约定:赣江新区经开组团管理委员会指定第三方公司受让万泽集团持有的万泽股份5%-10%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赣江新区经开组团管理委员会指定的第三方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万泽集团持有的万泽股份总股本的10%,以支持上市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上市公司万泽股份与赣江新区经开组团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赣江融创暂无减持或继续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49,178,510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0        0.00%    49,178,510  10.00%
江西赣江融创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49,178,510  10.00%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赣江融创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
简称“转让协议”),赣江融创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万泽股份49,178,510股股
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年3月20日,万泽集团与赣江融创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


    (一)协议签署主体

  转让方: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江西赣江融创投资有限公司

    (二)本次股份转让

  万泽集团愿意根据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和条件向赣江融创转让所持有的万泽股份49,178,510股股份,赣江融创愿意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列明的条款合法合规的受让该等股份。

    (三)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

  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目标股份的交易价格以本协议签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价格为定价依据,即10.15元/股,总转让价款为499,161,876.5元。

    (四)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1、双方曾于2018年11月23日、2018年11月28日签订(编号:2018112310和编号:2018112311)的《借款协议》、(编号:2018112810和编号:2018112811)的《股票质押合同》,且受让方已向转让方提供借款叁亿叁仟贰佰万元(小写:33200万元),转让方以质押万泽股份股票的方式提供担保,合计质押4917万股。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按照第2条的规定归还剩余借款本息后,受让方协助转让方办理上述质押股票的解质押手续和股份转让手续。
  2、股份转让款分三次支付,第一笔股份转让款为本转让协议总价款的50%,计贰亿肆仟玖佰伍拾捌万零玖佰叁拾捌元贰角伍分(小写:249,580,938.25元),
银行转账的方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借款本金及剩余期间的借款利息,一次性划转至受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受让方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至总转让价款499,161,876.5元的95%,即大写贰亿贰仟肆佰陆拾贰万贰仟捌佰肆拾肆元肆角叁分(小写:224,622,844.43元)作为第二笔股份转让款。

  4、第三笔股份转让款为总转让价款剩余5%的尾款,即大写贰仟肆佰玖拾伍万捌仟零玖拾叁元捌角贰分(小写:24,958,093.82元),在受让方推荐董事候选人获万泽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

    (五)目标股份登记过户的条件

  目标股份在结算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由结算公司就目标股份向赣江融创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时,视为本协议双方完成股份交割,目标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即为股份交割日。

  (六)协议的生效、变更、补充、解除和终止

  1、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且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本协议解除后,万泽集团应归还受让方已付的全部款项给赣江融创,如因万泽集团单方面原因导致本协议的解除,万泽集团应支付自目标股份解质押之日至归还完毕受让方已付的全部款项之日期间的利息,利率为10%/年;如因赣江融创方面原因导致本协议的解除,免除万泽集团的利息支付义务。

五、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股权转让协议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除本报告书中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股权转让协议》。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西赣江融创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19年3月20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省汕头市珠池路23
                                      号光明大厦B幢8楼

                                      000534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
江西赣江融创投资有限公                                    A
司                                      435

    ?

                                                        ?

                ?                                      ?

                                              ?

        0

        0.00%

        49,178,510

          10.00%


    12                        ?
6

                                  ?
2019  3  20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