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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摘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先导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叶云华 联系电话:010-85127871 保荐代表人姓名:梅明君 联系电话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先导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叶云华              联系电话:010-85127871

保荐代表人姓名:梅明君              联系电话:021-6045396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审阅公司发布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三会公告、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公告等
                                在内的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无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是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8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未列席,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征
                                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
                                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

                                未列席,公司在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荐代表人在会
                                议召开前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
                                开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公司存在超出授权期限购买理财产品未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的事项,
情况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
                                上述事项进行了确认并及时进行了信息
                                披露。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无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是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年12月26日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息披露、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相关法规
                                及案例。

                                2017年4月,珠海格力智能装备有限公
                                司因向公司采购生产设备及配套系统而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与公司签订2份交易合同构成公司日常
                                经营重大合同。2018年9月,上述合同
                                确认收入。公司在定期报告及该事项进展
                                公告中对该事项具体进展情况进了披露。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
                                                            施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延    是        不适用

长锁定、减持意向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3.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是        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股份回购、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承担社保、住房公积金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涉税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承担不规范开具票据经济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与租用147号地块厂房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13.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4.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无
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叶云华            梅明君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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