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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摘要: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米康”)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米康”)高级管理人员黄建军先生持有公司998,592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2239%),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5%,即不超过249,648股。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倩先生持有公司1,950,00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4372%),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5%,即不超过487,500股。

    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黄建军先生、王倩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黄建军先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建军先生持有公司998,592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2239%,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为249,64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0560%。
    (二)黄建军先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持股变动过程及减持股份来源:

    黄建军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主要来源于为公司IPO前所持公司股份、公司实施2012年度和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转增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所认购的股份,具体如下:

    (1)黄建军先生持有依米康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额为250,000股,依米康股本为78,400,000股,其本人持股比例为0.3189%,黄建军先生于2012年减持62,500股,其持有依米康股份减少至187,500股,持股比例减少为0.2392%。


    (2)2013年5月17日,依米康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依米康股本增加到156,800,000股,黄建军先生所持依米康股份总额增加至375,000股,其持股比例不变仍为0.2392%。

    (3)2014年12月,依米康发行股份购买江苏亿金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依米康股本增加至175,972,779股,黄建军先生持有依米康股份总额仍为375,000股,持股比例减少至0.2131%。

    (4)2015年,黄建军先生减持93,750股,同年7月,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稳定公司股价,黄建军先生增持8,500股,其本人持有依米康股份总额为289,750股,依米康股本未变仍为175,972,779股,其本人持股比例为0.1647%。

    (5)2016年4月25日,依米康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依米康股本增加至439,931,947股,黄建军先生持有依米康股份总额增加至724,375股,其本人持股比例不变仍为0.1647%;同年7月,黄建军先生减持175,783股,其持有的依米康股份总额减至548,592股,持股比例减少为0.1247%。

    (6)2017年6月26日,依米康实施回购注销江苏亿金业绩承诺补偿股份4,547,413股,依米康股本减少至435,384,534股,黄建军先生持有依米康股份总额仍为548,592股,持股比例增至0.1260%。

    (7)2017年8月23日,依米康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的首次授予工作,依米康股本增加至446,121,534股,黄建军先生持有依米康股份总额增加至998,592股,持股比例增至0.2238%。

    (8)2018年6月21日,依米康实施并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的预留授予工作,依米康股本增加至447,301,534股,黄建军先生持有依米康股份总额仍为998,592股,持股比例减少至0.2232%。

    (9)2018年9月25日,依米康完成了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离职回购以及因第一期考核不达标需回购注销的工作,依米康股本减少至445,987,594股,黄建军先生持有依米康股份总额仍为998,592股,持股比例增至0.2239%。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黄建军先生拟减持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5%,即不超过249,648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0560%。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黄建军先生持股变动情况如下(预计):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最大限度实施后持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情况

                                数量(股)  占公司当前总  数量(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合计持股                998,592        0.2239%    748,944      0.1679%
黄建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9,648        0.0560%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748,944        0.1679%    748,944      0.1679%
    (三)黄建军先生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了“IPO时董监高股东的承诺”。

    2、为稳定公司股价于2015年7月8日作出了“股份增持及不减持承诺”及“股份不减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建军先生严格履行了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有关承诺及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黄建军先生本次减持行为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风险提示

    黄建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黄建军先生承诺:在按该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其本人承诺不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敏感期内交易公司股票。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况。

    (3)黄建军先生未在《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
做出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个人行为。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黄建军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王倩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倩先生持有公司1,950,00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4372%,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为487,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1093%。
    (二)王倩先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持股变动过程及减持股份来源:

    王倩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主要来源于为公司IPO前所持公司股份、公司实施2012年度和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转增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所认购的股份,具体如下:

    (1)王倩先生持有依米康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额为400,000股,依米康股本为78,400,000股,其持股比例为0.5102%。

    (2)2013年5月17日,依米康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依米康股本增加到156,800,000股,王倩先生所持依米康股份总额增加至800,000股,其持股比例不变仍为0.5102%。王倩先生于2013年减持200,000股,其本人持有依米康股份减少至600,000股,持股比例减少为0.3827%。

    (3)2014年12月,依米康发行股份购买江苏亿金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依米康股本增加至175,972,779股,王倩先生持有依米康股份总额仍为600,000股,持股比例减少至0.3410%。

    (4)2016年4月25日,依米康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依米康股本增加至439,931,947股,王倩先生持有依米康股份总额增加至1,500,000股,其本人持股比例不变仍为0.3410%。

    (5)2017年6月26日,依米康实施回购注销江苏亿金业绩承诺补偿股份4,547,413股,依米康股本减少至435,384,534股,王倩先生持有依米康股份总额仍为1,500,000股,持股比例增至0.3445%。


    (6)2017年8月23日,依米康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的首次授予工作,依米康股本增加至446,121,534股,王倩先生持有依米康股份总额增加至1,950,000股,持股比例增至0.4371%。

    (7)2018年6月21日,依米康实施并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的预留授予工作,依米康股本增加至447,301,534股,王倩先生持有依米康股份总额仍为1,950,000股,持股比例减少至0.4359%。

    (8)2018年9月25日,依米康完成了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离职回购以及因第一期考核不达标需回购注销的工作,依米康股本减少至445,987,594股,王倩先生持有依米康股份总额仍为1,950,000股,持股比例增至0.4372%。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王倩先生拟减持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5%,即不超过487,5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1093%。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王倩先生持股变动情况如下(预计):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最大限度实施后持股情
                                                                    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当前                占公司当前总股
                                数量(股)总股本的比  数量(股)      本的比例

                                              例

          合计持股            1,950,000      0.4372%      1,462,500        0.3279%
王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7,500      0.1093%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62,500      0.3279%      1,462,500        0.3279%
    (三)王倩先生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了“IPO时董监高股东的承诺”。

    2、为稳定公司股价于2015年7月8日作出了“股份不减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倩先生严格履行了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有关承诺及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王倩先生本次减持行为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风险提示

    王倩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王倩先生承诺:在按该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其本人承诺不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敏感期内交易公司股票。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况。

    (3)王倩先生未在《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做出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个人行为。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王倩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黄建军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二)王倩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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