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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云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摘要: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91号)核准,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7月16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9.3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0,7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58,599,15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1日出具的会验字[2010]61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财会[2010]25号文的规定,公司将本年度发行证券过程中发生的路演推介费等费用5,822,400元,从发行费用调整记入2010年度期间损益,同时募集资金净额增加5,822,400元,即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为264,421,550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64,421,550元,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120,000,000元外,其余部分144,421,550元为募集资金中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超募资金)。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2、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师利全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55号)核准,公司向3名交易对象之师利全、胡争光及李小根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合计1,198.555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交易对价为27.70元,
合计33,200.00万元,以及向5名特定投资者之谭永良、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上汽颀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怀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合计1,4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7.70元,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合计40,165.00万元。

  上述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第二期财务顾问费合计人民币850.00万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39,315.00万元,主承销商已于2015年12月4日划入公司在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11014873718006账号内。此外,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人民币885.88万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包括第一期财务顾问费600.00万元,审计费124.00万元、评估费60.00万元、律师费80.00万元以及其他直接支出21.88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735.88万元,公司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429.1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4日出具的会验字[2015]394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3、2016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6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南通金玖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州摩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599,83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79,999,934.66元,2017年8月3日,保荐机构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后的余额划入公司指定账户。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813,691.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8,186,243.15元,其中计入股本19,599,834元,计入资本公积448,586,409.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8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7]4716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
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10年8月,公司分别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大连银行沙河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大连银行沙河口支行(账号为:800501209020019)和在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为:751014170001869)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5年11月,公司分别与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账号为:11014873718006)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7年8月,公司分别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万达广场支行(账号为:41190416001040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账号为:1500008979517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账号为:34167001040071729)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18年12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为:8110301013100368129)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注:鉴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或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办理了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已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大连银行沙河口支行专用账户(账号800501209020019)、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专用账户(账号1101487371800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专用账户(账号341670010400717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之“大连智云自动化工业园公共基础设施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账户名称: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

  账号:751014170001869

  公司于2012年1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实施大连智云自动化工业园公共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350.00万元实施大连智云自动化工业园公共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主要为综合楼工程、厂区附属用房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工程、供水工程、供电工程、通信网络监控工程、道路工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计划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相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手续(账户结余利息已转出)。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3C智能制造装备产能建设项目”及“南方智能制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用账户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1)“3C智能制造装备产能建设项目”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万达广场支行

  账号:411904160010402

  (2)“南方智能制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东莞智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平安银行大连星海支行

  账号:15000089795179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
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3C智能制造装备产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入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南方智能制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入募集资金13,000.00万元。

  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9月14日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合理布局和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未来发展战略以及3C智能装备制造行业近年的实际发展状况,并从企业经营实际出发,公司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3C智能制造装备产能建设项目”与“南方智能制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3C智能制造装备产能建设项目及南方智能制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智云股份、东莞智云”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鑫三力”,相应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新募投项目“3C智能制造装备产能建设项目及南方智能制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全部转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手续(账户结余利息已转出)。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万达广场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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