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投股票
资讯中心
股票新闻 股市公告 新股 融资融券 新三板 创业板 个股 大盘 大盘分析 监管 证券公司 权证 股票基金 股票图片新闻 股票那点事儿 滚动新闻
股民学校
股票入门 技术分析 基本面分析 专题 股票视频 选股看股 止损追涨 实战技法 线图分析 股票书籍 炒股心得 股票术语 新股知识 看盘要诀 经验指导 大师理论 心理战术
证券公司
股票开户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档案
软件工具
股票分析软件 股票交易软件 手机股票软件 股票收益计算器 股票市盈率计算器 模拟炒股 股票卖出手续费计算器
股市行情
上证指数 深证成指 全球股市 亚洲股市 欧洲股市 澳洲股市 非洲股市 美洲股市 大盘 新三板行情
股票数据
新三板数据 新三板挂牌 新三板做市 新三板增发 新三板分红 三板研报 新三板投资明细 VC/PE机构投资明细 新股数据 新股申购 新股日历 新股上会 增发新股 配股 新股研报
交易所
上交所 深交所 上交所公告 深交所公告 上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深交所公开交易信息
意见反馈

600753:东方银星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豫商集团)  

摘要: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银星 股票代码:600753 信息披露义务人:豫商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银星
股票代码:600753
信息披露义务人:豫商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3层4305单元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19年3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星”)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方银星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次权益变动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第一节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益变动报告书》

豫商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豫商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银星、上市公司、公司  指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豫商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3层4305单元
  3、法定代表人:石磊

  4、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79346891Y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农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园林绿化,软件开发,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核准日期:2008年8月29日

  9、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3楼

  10、股东及持股比例:韩宏伟持股30%,海银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海银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韩宏伟

                  70%                                      30%

                                          5/15

                        豫商集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有其他国家居留权

韩宏伟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韩玉      副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陆秀萍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石磊      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豫商集团因自身资金需求和投资安排减持东方银星股票。本次减持后,豫商集团合计持有东方银星22,423,478股,持股比例由原22.52%降至17.5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且不违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事项(若有)的前提下,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持有东方银星无限售流通股28,823,378股,占东方银星股份总数22.5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所持有的东方银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6,3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减持股数占公司
名称  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总股本
                                                  比例

              2019.3.11

豫商  集中  ――

                          17.17-17.79  6,399,900    5%
集团  竞价  2019.3.19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28,823,378      22.52%        22,423,478  17.5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方银星流通股22,423,478股,占东方银星股份总数17.52%,其中6,780,000股被质押,占东方银星股份总数5.3%。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豫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磊

  日期:2019年3月19日

附表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在  河南省商丘市淮阳区神火大道悦
              司                          地            华大酒店25层

股票简称      东方银星                    股票代码      600753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人名称        豫商集团有限公司            人注册地    银城中路8号43层4305单
                                                  元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28,823,378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22.52%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22,423,478股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17.52%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害上市公司和  不适用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的负债,未解除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是否需取得批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豫商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19年3月19日
查看该公司其他公告>>
条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