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华股份:权益变动报告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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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证券代码:833063 证券简称:高华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证券代码:833063 证券简称:高华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填写
公司名称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国庆
设立日期 2001年5月29日
注册资本 700,000,000元
住所 安徽省蚌埠市燕山路1599号(七楼)
邮编 233000
投资再投资、新办及控股并购企业;投资
管理和资本运营;受托资产管理(须经批
准);高新技术、工业项目的投资开发与孵
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房地产投资;房
所属行业 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建筑工程、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土地征用中介;受托土地
整理开发(仅限集体所有制土地);拆迁户
安置及补偿;卫生保洁及物业管理;房屋
租赁;企业管理咨询。
投资再投资、新办及控股并购企业;投资
主要业务
管理和资本运营;受托资产管理(须经批
准);高新技术、工业项目的投资开发与孵
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房地产投资;房
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建筑工程、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土地征用中介;受托土地
整理开发(仅限集体所有制土地);拆迁户
安置及补偿;卫生保洁及物业管理;房屋
租赁;企业管理咨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300728526099R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蚌埠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情况
会
蚌埠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会
2018年7月20日高新区管委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是 会第20期主任办公会会议审
议通过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名称 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 增持
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拥有权 直接持股5,000,000股,占比6.94%
数量及比例 益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权益变动前) 5,000,00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0股,占比0%所持股份性质 股,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000股,占比6.94%
(权益变动前) 6.94%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拥有权 直接持股18,600,000股,占比18.66%
数量及比例 益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权益变动后)18,600,00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0股,占比0%所持股份性质 股,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600,000股,占比18.66%
(权益变动后) 18.66%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本次权益变动所
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8年7月20日高新区管委会第20期主任办
及具体时间 有
公会会议审议通过
(法人或其他经
济组织填写)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盘后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通过做市转让 □投资关系或协议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赠与
权益(拟)变动方式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继承
(可多选)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股票发
行,增持挂牌公司13,600,000股,本次增持后,蚌埠高
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权益比例从6.94%变为18.66%
(二)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转让方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友好协商后自愿达成的交易意向,双方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
转让进行股份交割。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无
批准程序 无
批准程序进展 无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份签订了《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称“认购合同”)。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详见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18-041)。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蚌埠高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引发的,不存在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故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文件。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信息披露义务人: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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