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新材: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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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浙江自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浙江自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超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间与召开时间不足20天。鉴于全体股东已于2019年3月12日签署了《关于浙江自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同意豁免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承诺函》,全体股东自愿放弃其提前20天收到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权利,并同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性不会因本豁免而受影响,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6,89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6,8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6,8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自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3)及《浙江自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6,8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6,8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自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6,8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18年度超出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自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2018年度超出预计的日常性关联性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3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作为关联方的浙江自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王超美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自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公告编号:2019-010年度日常性关联性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5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作为关联方的浙江自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王超美、赵义、许浩回避表决。
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6,8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甘建华、朱文杰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自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自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自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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