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科技: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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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836088 证券简称:瑞安科技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北京天信瑞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更正后 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836088 证券简称:瑞安科技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北京天信瑞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更正后
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填写
姓名 白伟宁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不适用
2013年11月至今在北京师范大学任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1年4月至
2015年6月任北京天信瑞安科技有限
公司监事;2015年6月至2015年9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月任北京天信瑞安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2015年9月至2017年5月31日
任北京天信瑞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教学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无 不适用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是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公告编号:2019-020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否
员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白伟宁
股份名称 瑞安科技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 减持
拥有权益的股份 合计拥有 直接持股5,965,500股,占比49.9958%
数量及比例 权益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权益变动前) 5,965,50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0股,占比0%所持股份性质 股,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65,500股,占比49.9958%
(权益变动前) 49.9958%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拥有权益的股份 合计拥有 直接持股3,564,000股,占比29.8693%
数量及比例 权益 间接持股0股,占比0%
(权益变动后) 3,564,00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0股,占比0%所持股份性质 股,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64,000股,占比29.8693%
(权益变动后) 29.8693%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占比0%
本次权益变动所
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无涉及的相关协议、行政划转或变
及具体时间 无
更、法院裁定等文件。
(法人或其他经
济组织填写)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公告编号:2019-020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盘后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通过做市转让 □投资关系或协议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赠与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继承
权益(拟)变动方式
□其他
(可多选)
2016年3月15日,北京天信瑞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2019年3月11日, 信
息披露义务人白伟宁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减
持挂牌公司2,401,500股。本次交易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拥有权益比例从49.9958%变为29.8693%。
(二)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白伟宁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01,5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20.1265%。本次权益变动根据股东意愿自愿减持。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白伟宁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牛志宏根据与白伟宁于2019年3月11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履行受让股份义务的行为。牛志宏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股份共2,401,500股,本次股份转让单价为1.0元/股,总价款为2,401,500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完成后,白伟宁拥有权益由49.9958%变为29.8693%,牛志宏拥有权益由9.7176%变为29.8441%。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的情形
公告编号:2019-020
本次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是因为收购导
原控股股东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致,而是因为发生了权益变动所导致。特定诚信情况及收购意图的调查情况 事项协议转让过户办理完成后,公司将无控
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原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
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否 不适用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主要依靠三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的有效执行。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白伟宁身份证复印件。
(二)股份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白伟宁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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