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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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8日在深圳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18日在深圳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表决通过,选举黄振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黄振光先生提名,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同意聘任毕天晓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毕天晓先生提名,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同意聘任陈岚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毕天晓先生提名,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同意聘任林丽云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黄振光先生提名,全体董事表决通过,同意聘任蔡勇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推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推选黄振光先生、陈岚女士、王苏生先生、虞熙春先生、李丘林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黄振光先生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推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推选王苏生先生、虞熙春先生、李丘林先生、黄振光先生、陈岚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苏生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推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推选虞熙春先生、王苏生先生、李丘林先生、黄振光先生、毕天晓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虞熙春先生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畅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1、黄振光,男,1966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最近五年均在公司就职,现任公司董事长。
黄振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毕天晓,男,1964年12月生,本科学历;最近五年均在公司就职,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毕天晓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9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陈岚,女,1968年2月出生,英国威尔士大学/中国人民大学MBA,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8月至2016
司董事、党委书记,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外,目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林丽云,女,1966年5月出生,工商管理MBA,中级经济师。历任深圳市新万泽医药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2018年1月起任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控总监。
林丽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伟光先生系兄妹关系,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蔡勇峰,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国致公党党员,本科学历;最近
蔡勇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李畅,女,汉族,1984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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